
《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,第156、157頁》
智冠的價格合理性意見書,就智冠的合理價格,對EV/Sales、EV/EBITDA、P/B及P/E等四個項目均列入,加總均分之後計算出每股129.71的合理價值。
《智冠公司公開說明書,第159、160頁》
而榮剛的部分,如以相同標準計算出的合理價值為41.37,卻刻意的忽略了EV/EBITDA、P/B兩個權值較低的項目,只拿兩個權值較高的EV/Sales、P/E,來均分計算出62.48,將榮剛價值高估了51%。
智冠董事會為了王俊博個人私權,不惜將全體股東權益擺一旁,讓價格合理性有爭議的案件強行通過,並沒有善盡善良管理人職責。
也奉勸智冠公司勿再以購買廣告之手法為此私權案製造錯假資訊,本公司身為智冠股東之一,必須要提醒智冠公司,如用公司經費幫個人進行私權爭奪,除了再度損害股東權益外,也恐有涉及背信之虞。




